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 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 第一次系課程規劃委員會議 時間:民國 97 年 11 月 07 日 星期五 12:10 地點:公共政策與管理系圖書室(行政大樓 1804-1) 主席:林皆興 主任委員 記錄:張家鳳 出席人員:林皆興 委員、柯于璋委員、王嘉州委員、 業界專家 黃喜連委員、校外學者 蘇偉業委員、 系學會學生代表 鄭舜介委員 請假委員: 1 名(蘇偉業委員) 應到人數: 6 名 實到人數: 5 名 壹、 報告事項: 略。 貳、提案討論 提案一、討論第二學期課程新增異動案(附件一)。 說 明:鄉鎮市調解之理論與實務/3 學分/三年級(95 學年度入學) 決 議:照案通過,提送院課程規劃會議審議。 提案二、討論第二學期開設『服務學習課程』案(附件二)。 說 明: 課程名稱: 鄉鎮市調解之理論與實務;授課老師:黃喜連老師 決 議:照案通過,提送院課程規劃會議審議。 提案三、新增『學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(98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)』案 (附件三)。 說 明:經民國 97 年 10 月 16 日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系務會議通過 決 議:照案通過,提送院課程規劃會議審議。 提案四、討論第二學期是否開設『模組教學課程』案。 說 明: 模組教學 以單元主題方式授課,得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擔任授課教師,各教師授課總時數不得 超過該科目1/2,且各科目授課教師人數須達以下標準並經專簽核准後,始可開課。 一、授課一至二鐘點其教師人數須達三人(含)以上。 二、授課三鐘點其教師人數須達四人(含)以上。 三、授課四鐘點其教師人數須達五人(含)以上。 決 議:97 學年度第 2 學期未規劃開設『模組教學課程』。 叁、臨時動議 肆、散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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