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錄二:台灣歷史文化經濟年表 8000年前:舊石器時代晚期文化 --- 長濱文化(代表 遺址為八仙洞遺址)。 7000年前:新石器時代代表文化 --- 大坌坑文化(代 表遺址為大坌坑遺 址 )、圓山文化、卑南文化(代表遺 址為卑南遺址)。 6000年前:屬於南島語系的台灣原住民開始在台灣活動 。 2000年前:金屬器時代代表文化 --- 十三行文化、蔦 松文化、靜浦文化。 230年:孫權派衛溫等航行到達夷州。 607年:隋朝將軍朱寬橫渡台灣海峽,到達流求。 1281年:元朝於澎湖設巡檢司,隸屬福建同安。 1387年:明朝因東南沿海長年海盜倭寇為患,追 剿 無功 ,澎湖反成盜寇巢穴,遂依部將湯和所請,行徙民墟地 政策,廢巡檢司,將原有居民遷至泉、漳二州安置。 1544年:台灣被航經台灣海峽的葡萄牙船員命名為「福 爾摩沙」(Ilha Formosa),是葡語「美麗之島」的意思 。 1563年:明朝名將俞大猷痛擊佔澎海賊與倭寇,駐偏師 於澎湖,朝廷依其所奏復設澎湖巡檢司,唯俞大猷去職 後巡檢司也被廢止。。 l580年:西班牙耶穌會教士前往澳門,歸途遇颱風抵台 。 1592年:日本海盜侵擾臺灣雞籠、滬尾。 1593年:日本豐臣秀吉派家臣原田孫七郎到台灣催促納 貢未成。 1604年:荷蘭人韋麻郎率大船三艘開入澎湖,是時澎湖 無兵駐守,即登陸,半商半軍,在媽祖宮(現今馬公) 開洋貨攤。 1604年:明朝朝廷派浯嶼都司沈有容諭退韋麻郎,有石 碑記錄之,現存於澎湖馬公天后宮內。 1609年:荷蘭商船至澎湖,適逢澎湖汛兵戍守期,無 法登陸而離去。 1621年:顏思齊率鄭芝龍等26人在北港登岸。 1622年:荷屬東印度公司(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)佔領了澎湖,作為東亞貿易的轉口基地。 1624年:荷蘭人和明朝官方達成協議,於1624年轉移 至台灣島,明朝則不幹涉荷蘭對台灣的佔領。荷蘭人 佔台以後,在「一鯤身」(今臺南安平)逐起了「熱 蘭遮城」(Zeelandia),以此作為統治台灣的中心。 1626年:西班牙人佔領了台灣北部的雞籠(今基隆), 並於社寮島(今和平島)築城而稱之為「聖 薩 爾 瓦 多 (San Salvador)」。 1627年:台灣史上的第一個傳教士 --- 荷蘭籍的甘治 士(Georgius Candidius) --- 抵台灣進行傳教工作 。 1628年:西班牙人佔滬尾(今淡水),並建「聖多明 哥城」(San Domingo)(今紅毛城原址)。日本人濱 田彌兵衛俘荷蘭台灣長官Nyuts,即所謂的「濱田彌兵 衛事件」。 1632年:西班牙人溯淡水河進入台北平原;西班牙人 佔蛤仔難沿岸。 1639年:由於德川幕府的鎖國政策,日本、台灣間貿 易中斷。 1642年:荷蘭人奪取「聖多明哥城」,將西班牙人趕 離台灣。 1649年:荷蘭人購120頭牛來台,牛於是成為台灣耕種 與交通工具。 1652年:以郭懷一為領袖的漢移民對台灣的荷蘭人政府 展開大規模的反抗事件,不幸失敗,約6,000 名 漢人被 荷人所殺害,史稱「郭懷一事件」。 1653年:荷蘭人加強普羅民遮城(Provintia,今赤崁 樓)工事 1661年:鄭成功攻台,立台灣為東都,赤崁為承天府, 置天興、萬年二縣。 1662年:鄭成功正式攻下「熱蘭遮城」,荷蘭人投降。 鄭成功歿,其弟鄭世襲自立,其子鄭經在思明即位,不 久入東都。 1664年:鄭經改東都為東寧,天興、萬年改為州,形成 獨立王國。 1666年:鄭經接受名臣陳永華的建議,在寧南坊(在今 台南市南門路)興建孔廟;又仿明制,三年科考一次。 1670年:鄭經與英國人簽訂通商條款。 1673年:沈光文設私塾教育平埔族人。 1674年:清朝發生「三藩之亂」,鄭經乘機從海上出兵 ,遭失敗。 1680年:鄭經撤出廈門,完全退守臺灣。 1681年:鄭經歿,鄭克塽繼位。 1683年:施琅率清軍攻台灣,鄭克塽投降,鄭氏王朝滅 亡。施琅上呈〈台灣棄留疏〉,反對放棄台灣。 1684年:將台灣納入清朝版圖 , 成為福建省台灣府,下 設台灣、諸羅、鳳山三縣。清朝依施琅之議,即時公佈 《台灣編查流寓則例》,其內容含有嚴格規定台灣居民 及漢人渡台三禁令。 1686年:清朝下令「台灣駐防兵丁,三年之中陸續更換 」,即所謂「班兵」。 客家人至下淡水平原(今屏東 )開墾。墾首施東之子施世榜,利用濁水溪的河水,從 該年開始建設,一直到34年後,才築成大埤圳,灌溉了 半線地區的田園,稱為「八堡圳」又稱「施厝圳」。 1693年:清朝商人陳文、林侃因船遇風暴飄至岐萊(今 花蓮),居留經年,為漢人首次至花東地區。 1709年:陳賴章墾號墾殖大佳臘 (台北一帶),這是 台北盆地被漢人墾殖的開端。施琅完成《靖海紀事》。 1714年:西洋教士雷孝思(J.B.Regis)、馮秉正(Jos de Mailla)、德瑪諾(R.Hinderer)等三人,在台灣實地探 勘了33天,完成台灣部份的《皇輿全覽圖》。 1716年:平埔族原住民頭目阿穆,指揮當地同族 協助漢人開墾台中地方。 1719年:施厝圳(或稱八堡圳)完工,為清代台灣最大 水利工程。 1721年:朱一貴反清,稱中興王。這是台灣民變中唯一 佔有全台事件。 1723年:置諸羅分縣為彰化(縣治半線)、置淡水、澎 湖廳。 1725年:「台南三郊」成立,這種商業組織使它所經營 的商品更深入農村社會,而外銷的增加,又促使農業生 產量(米、糖等)的增加。 1727年:改分巡台廈道為台灣道。 1766年:南北兩路理番同知設立,專門負責平埔族相關 事務。 1776年:清廷廢止官員不許攜眷來台的規定,此時清朝 已統治臺灣94年。 1784年:清廷設鹿港為新港口,鹿港始成為台灣中北部 政治、文化、經濟重鎮。 1786年:鹿港龍山寺落成。 1786年:林爽文起義。 1796年:吳沙至蛤仔難(今宜蘭縣)開墾。 1805年:大龍峒保安宮落成。 1808年:吳 沙 等人將業已在宜蘭開拓的人,製成住民戶 口清冊,攜至台北艋舺呈繳給閩浙總督方維甸,要求把 蛤仔難編入清朝版圖。 1810年:清政府核准設「噶瑪蘭廳」,廳治設在五圍( 今之宜蘭市),首次正式對台灣東北部的宜蘭進行直接 統治。 1860年:《北京條約》規定台灣開放淡水及安平港為通 商口岸。 1862年:戴潮春起義。滬尾(今淡水)正式開港。 1863年:雞籠(今基隆)正式開港。 1864年:安平和打狗(今高雄)正式開港。 1865年:英國長老會馬雅各開始在南部傳教。 1866年:英人多德在淡水種茶,改善台茶產銷,展開台 灣茶葉黃金開發期。 1867年: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和原住民族長卓杞篤締 結災難救助條約。 1871年:原住民殺害船難漂流之琉球居民而引起牡丹社 事件。加拿大長老會的馬偕抵達淡水,開始在北部傳教 。 1874年:日本出兵台灣。日本與清朝締結《北京專約》 ,清承認日本的行動為保民之舉。沈葆楨奉派至台灣, 清朝對台灣的經營轉為積極。 1875年:清廷取消內地人民渡台耕墾禁令,台灣正式全 面開放。除原有的台灣府以外,另置台北府,轄淡水、 新竹、宜蘭三縣及基隆廳;另於恆春半島設置恆春縣, 東部設卑南廳,南投地區設埔里社廳。 在沈葆楨的奏請和監督下,總兵吳光亮完成橫貫台灣東 西部的八通關古道。 1877年:架設台南至旗後電線。 1882年:馬偕創設牛津學堂。 1884年:清法戰爭,法軍砲轟基隆。。 1885年:因清法戰爭,台灣建省,劉銘傳就首任台灣巡 撫。在六年任期內,使台灣成為全 清 最進步的一省。《 台灣府城教會報》創刊。 1886年:劉銘傳著手清賦事業,創設保甲制度。 1887年:設鐵路總局於臺北城,開辦台灣鐵路,中國第 一條官辦客運鐵路。 1888年:開辦台灣郵政;並在台北設置水力發電廠,為 台灣電力之創始。 1895年: 清 日締結《馬關條約》將台灣、澎湖割讓給日 本。台灣總督府成立,樺山資紀為首任總督。台灣民主 國發表獨立宣言,舉行獨立儀式(5月25日),唐景崧 任總統。日本近衛師團在澳底登陸。日本軍佔領基隆, 同日,台灣民主國總統唐景崧逃亡廈門。日軍未遇抵抗 即進入台北(6月7日)。台灣總督府在台北舉行始政儀 式,定此日為「始政紀念日」(6月17日)。台灣民主 國大將軍劉永福逃至廈門,台灣民主國崩潰。樺山總督 向大本營報告全島敉平。 1896年:原敬向台灣事務局提出「台灣問題二案」。「 六三法」實施。 總督府設立「撫墾署」,處理原住民 事務。 1897年:「住民去就決定日」台灣住民的國籍選擇最後 期限。 1898年:兒玉源太郎總督,後藤新平民政長官赴台就任 。保甲制度、壯丁團設立,以輔助警力之不足。土地調 查業務開始。〈匪徒刑罰令〉實施。 1899年:台灣總督府醫學校(今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 前 身 )正式成立。台灣銀行開始營業。師範教育在台開始 萌芽。 1900年:中醫師黃玉階在台北大稻埕成立「臺北天然足 會」。三井投資的台灣製糖株式會社設立,為台灣第一 家新式製糖工廠。 1901年:頒佈〈台灣公共埤圳規則〉。新渡戶稻造提出 《糖業改良意見書》。頒佈〈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〉規 則。 1905年:土地調查業務結束。台灣總督府已不再需要接 受中央政府的補助款。龜山發電所完工,為台灣首座發 電廠。台灣實施戶口調查。 1906年:「六三法」改為「三一法」。 1907年:新竹北埔事件。 1908年:縱貫鐵路(基隆至高雄)全線通車。 1911年:阿里山鐵路開通。 1912年:竹農攻擊日本人,爆發林杞埔事件。台灣總督 府新官衙動工。 1913年:台北市開始通行公共汽車 (臺北 至 圓山)。羅 福星事件爆發。 1914年:台灣同化會成立。 1915年:台灣同化會解散。余清芳西來庵事件(又稱「 噍吧哖事件」)。 1918年:中央山脈橫貫公路完成。 1919年:頒布〈台灣教育令〉,確立日本在台的教育制 度。台灣總督府新建築完成。台灣電力株式會社設立。 台灣總督府首任文官總督田健治郎到任。 1920年:以在日台灣人留學生為核心,在東京成立新民 會,林獻堂、蔡惠如為會長,開始推動政治改革運動。 在日台灣人留學生刊行《台灣青年》雜誌。台灣地方改 制,大量更改台灣地名,確立台灣行政區劃。連橫《台 灣通史》出版。 1921年: 向 日本帝國議會提出第一次〈台灣議會設置請 願書〉。 「三一法」改為「法三號」。由臺北鐵道株 式會社興建集資興建的臺北新店線鐵路完工通車。台灣 文化協會成立,從事文化啟蒙運動。 1922年:《治安警察法》在台灣實施。 1923年:《台灣民報》東京創刊。攝政皇太子裕仁(昭 和天皇)視察台灣。 1925年:桃園大圳竣工。蔗農爭取權益,發生「二林事 件」。 1927年:台灣文化協會分裂,部份人士另組「台灣民眾 黨」,為台灣人第一個政治團體,要求地方自治。 1928年:總督府設立臺北帝國大學,為台灣大學前身。 「台灣共產黨」(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)成立於上 海法國租界。 1929年:台灣總督府開始刊行《台灣關係史料》。 1930年:嘉南大圳正式通水啟用。霧社事件。 1931年:台灣民族運動領袖蔣渭水逝世。 1932年:臨海道路 (今蘇花公路) 竣工。 1934年:台灣文藝協會成立。日月潭水力發電廠完工。 1935年:首屆台灣地方議員選舉。 1936年:楊逵創刊《台灣新文學》雜誌。 1937年:台灣總督府開始禁止新聞的漢文欄 。 中日戰爭 爆發,日政府派武官總督。日月潭第二期發電所竣工。 台灣軍伕奉召至中國戰場。 1940年:台灣人的改姓名開始。台灣第一座交通號誌在 臺北御成町運轉。 1941年:「台灣革命同盟會」在重慶成立。推動皇民化 「皇民奉公會」。 1942年:第一批台灣人志願兵入伍。 1943年:開始實施六年制義務教育。盟軍空襲台灣。 1944年:殖民政府對台灣人開始實施徵兵制。 1945年: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(10月25日)。 1946年:台灣實施地方自治。 1947年:二二八事件。 1949年:375減租。軍警憲衝入國立台灣大學及台灣省 立師範學院男生宿舍逮捕百餘名學生,是為「四六事件 」(4月6日)。全省戒嚴。發行新台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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